由考試院搬到Two-room後發現簽約的重要性!!

事源室友H舊居屋塔房是於奮韓出租版發現,即是從一位中國姑娘未滿期的租約下中途接租!!
因為室友H,中國姑娘和房東所有人也嫌麻煩亦想省錢,就没有到房地產辦轉租。
中國姑娘原本租期滿後,室友H亦没有和房東重新簽約!!
 
保證金方面,室友H只直接將保證金轉帳給中國姑娘,而中國姑娘只是口頭跟房東說自己已收到保證金,日後室友H退租時,直接將保證金給室友H即可! 然後中國姑娘便回中國去了!
 
安然居於那屋塔房兩年多三年後。。
 
好!!到室友H決定跟我同屋,要跟屋塔房房東拿回保證金時,問題來了!!!!!!
房東說:::我怎麼知道是否在之前已把錢轉給那中國姑娘??萬一她回頭問我拿保證金怎麼辦???
 
用常識看,那中國姑娘三年前早回國,不可能回來呀!!只是法律上,她才是當初跟房東簽約的人,房東用這理由拒絕退還保證金是合理的!
 
為解決此事,室友H重新聯絡中國姑娘,希望她向房東一條個訊息,表示已收過室友H的保證金,現在退租即可把錢給予室友H(順道截圖作證據)。可惜那位中國姑娘聊著聊著卻失聯了...是事不關己???
 
我和室友H各禿咨訊身邊年齡層比較高的韓國人上司、朋友們,他們一致說若果房東堅決不退還,即便提吿非常非常非常麻煩,而且成功率低,房東更可反咬說室友H擅闖民居!!
别生氣!!!!按邏輯,這是天荒夜談!!!但法律講求證據,也没法證明你已付過保證金!!
 
當然煩了好一會,三催四請、日日追魂CALL後,那個房東最終不情不願地退還了保證金(可是退房當日也用盡所有理由把保證金扣掉許多....)!!!

從此事的教訓是:::::
 
1) 轉租一定一定一定要到房地產簽合約!!!!!!!!!!!!!只是簽合約部分要中介作證,並非通過房地產找房子的話,簽約中介費大約100,000韓元,可是給你一個法律保障!! 
 
2) 若無轉租約,保證金的持有人有變動時,即使非正式證明也好,也需要白紙黑字寫上誰收了多少錢、日後退租時保證金歸誰所有、還别忘了雙方寫上護照用英文全名加上護照號,在名字旁簽名之餘,最好畫押打指模,才算好證明!!!
 
3) 另外在房地產以外地方租屋時,耍小心咨詢,防止是「租上租」。即房屋主向A租借房子後,A再向其他人放租,從而獲利 !!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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